“一”即:坚持一个原则。以“公开是常态,不公开是例外”为基本原则,全面落实政府公开条例,深入推进决策公开、执行公开、管理公开、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,以公开促落实、以公开促规范、以公开促发展。
“二”即:强化两个机制。组织领导机制。加强组织领导,强化“一把手负总责,分管领导具体抓,职能部门合力抓”的长效工作机制。形成了一级抓一级,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。健全制度体系。进一步修订完善主动公开、依申请公开、保密审查、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,保证政务公开范围全面重点突出、形式完备实用有效、程序严谨时限合规、监督严格考核到位。
“三”即:依托三个载体。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“主阵地”,及时更新税收政策、办税流程、纳税服务、依法行政等内容,坚持把群众最关心的事项和社会最关注的热点作为重点,强化社会知情权;以国地税联合办税厅为“主战场”,利用橱窗、电子显示屏等公布政务公开内容和最新税收政策;通过办税服务台,展示各类税收宣传资料;设立咨询岗,及时帮助纳税人解决涉税事项;以税收宣传活动为“主渠道”,通过制作展板、现场咨询、发放资料等形式,开展税收宣传和涉税舆情引导,营造良好的政务公开氛围,增强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。
“四”即:做好四个结合。将政务公开与依法治税相结合,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,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;与改进作风相结合,增强工作透明度,自觉接受社会监督,营造和谐征纳关系;与优化服务相结合,大力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,有效解决纳税人办税“难点”“痛点”和“堵点”;与勤政廉政相结合,主动公开职责权限、执法流程、执行结果、救济途径等,强化社会监督,促进勤政廉政。